?合法合規提出信訪事項的溫馨提示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信訪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貫徹《條例》精神,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建立良好的信訪生態,現根據《條例》相關內容,就信訪人通過信訪渠道向學校提出信訪事項的有關事宜溫馨提示如下:
我校的“學情通道”“領導信箱”(含書記、院長網上/實物信箱)是學校搭建的傾聽師生群眾建議、意見和要求的信訪渠道,通過以上渠道向學校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信訪人,請根據《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載明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信訪人根據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妥善保管、保密,不能夠隨意泄露。
根據《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信訪人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書記信箱:sjxx@jxxd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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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信箱:yzxx@jxxdxy.edu.cn